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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体育 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5-09-10 浏览次数:0

第一条 为确保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顺利落实,根据《河北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暂行办法》(冀教财〔2017〕2 号)和《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冀教财〔2021〕14 号) 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资助对象为我校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我省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是指符合国务院扶贫办发布的《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相关规定,在河北省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信息系统中查询“是否原建档立卡脱贫户”结果为“是”的在校学生。

第三条 资助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五)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生活俭朴。

第四条 就读期间已享受国家有关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的,不再重复享受其他同类资助政策。

第五条 在我校就读中外合作办学、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高收费专业的原建档立卡(已脱贫享受政策)学生,从 2021 级及以后的学生不再享受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

第六条 资助内容:

(一)在我校就读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免学费和免住宿费标准按照我校当期的收费标准执行。免费提供教科书按照学生实际购买金额执行。所有费用均采用直接免除方式,不得“先收后返”。

(二)根据国家助学金评选要求,所有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需履行助学金评选程序,符合条件的享受国家助学金。

第七条 资助程序:

(一)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每学年申请一次。

(二)学生处负责本科生的信息汇总、材料收集、系统 审核和资助办理等相关工作,教务处负责教科书费的计算和免除工作。

(三)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1.学生向所在FB体育 提出申请,填写《河北省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并提供扶贫手册、身份证(或户口本)的扫描件;

2.FB体育 初步审核后填写《河北省原建档立卡学生信息汇总表》,报送学生处。对于提出申请的学生,学校暂缓收取或及时退还其学费、住宿费和教科书费。

3.学生处在河北省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信息系统,对申请学生是否为原建档立卡进行查询审核。

4.按照系统审核结果,学生处将审核通过名单送交教务处和财务处,为其办理“三免一助”手续,对审核未通过的学生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统一收取学费、住宿费和教科书费。

第八条 相关要求说明:

(一)除按省教育厅通知的时间节点集中办理外,其他时间接到学生申请,也应及时受理、及时报送。

(二)利用多种渠道向学生和家长宣传原建档立卡资助政策,使广大学生知晓相关政策。

(三)对于伪造相关材料骗取国家补助资金的违规和违法犯罪行为,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第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生处负责解释。原《FB体育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

(校学〔2020〕2 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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